团体标准 T/CHEAA 0031—2024 详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眼部按摩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该标准适用于家庭及类似场所使用的眼部按摩器,不涉及医疗类和商业类用途产品,也不适用于电脉冲原理的眼部按摩器具。
**1. 范围**
标准涵盖了家用眼部按摩器的设计、制造、检测、验收和储存等全生命周期环节,确保产品满足安全、性能、电磁兼容性、卫生安全等各项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准引用了多个国家标准,如 GB/T 2423.7、GB/T 2828.1、GB/T 4214.1-2017、GB 4343.1、GB/T 4343.2、GB 4706.1、GB 4706.10、GB/T 9286、GB 21551.2、GB 31241 和 QB/T 4412,这些文件提供了相关试验方法、安全要求、电磁兼容性指标、抗菌标准、电池安全规范和手持式电动按摩器标准,作为本标准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3. 术语和定义**
标准界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眼部按摩器”、“自动停机”、“按摩定时”、“气囊气压”和“热敷温度”等术语,明确了它们在本标准中的具体含义。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 器具在无负载情况下应能正常开启并运行各种功能,无异常声音。
- 开关和功能控制键应操作灵活、工作可靠、标识清晰。
- 具有显示装置的器具,显示内容应清晰可见。
- 结构件安装牢固,紧固件无松动、滑脱、干涉等现象。
**4.2 使用环境**
- 工作环境应为室内或类似环境,空气无易燃、腐蚀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 温度范围:5℃~35℃。
- 相对湿度不超过 90%RH。
-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4.3 外观要求**
- 器具外表面应整洁,无划痕、刮伤、裂纹等明显缺陷。
- 标志信息清晰、耐用。
- 金属件和塑胶件涂层附着力需符合 GB/T 9286 的 2 级及以上标准。
**4.4 安全要求**
- 符合 GB 4706.1 和 GB 4706.10 的安全规定。
- 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应符合 GB 31241。
- 充电时不能启动运行。
- 工作时气囊气压不超过 78 kPa。
**4.5 电磁兼容**
- 辐射骚扰限值和断续骚扰限值符合 GB 4343.1。
- 抗扰度符合 GB/T 4343.2 中的静电放电要求。
**4.6 卫生安全要求**
- 抗霉菌性能部件符合 GB 21551.2,防霉等级不低于 1 级。
- 抗菌性能部件抗菌率≥90%,符合 GB 21551.2。
- 有害物质含量限制符合 GB/T 26572。
- 纺织类部件耐汗渍色牢度≥4级。
- 与人体接触的涂层部件耐汗液测试后无异常。
**4.7 性能要求**
- 按摩定时符合使用说明且不大于规定时长。
- 其他性能要求(未列出具体内容)。
**5. 试验方法**
**5.1 一般要求**
- 详细描述了各项试验的一般操作原则和要求。
**5.2 试验条件及仪器仪表**
- 规定了试验所需的环境条件和仪器仪表规格。
**5.3 外观检查**
- 描述了对外观缺陷进行检测的具体方法。
**5.4 安全试验**
- 针对安全要求进行的详细测试方法。
**5.5 电磁兼容性试验**
- 电磁兼容性测试的具体步骤和标准。
**5.6 卫生安全试验**
- 对抗霉、抗菌、有害物质含量、耐汗渍色牢度和耐汗液性能的测试方法。
**5.7 性能试验**
- 用于验证按摩定时及其他性能指标的试验过程。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 将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6.2 出厂检验**
- 明确出厂检验项目、抽样方案和判定方法。
**6.3 型式检验**
- 规定了型式检验的触发条件、检验项目和样品抽取方式。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 器具铭牌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位置、内容要求。
**7.2 包装**
- 包装的强度、防潮防尘措施、随附文件等要求。
**7.3 运输**
- 装卸、码放、防护、混运限制等运输过程规定。
**7.4 贮存**
- 储存环境、堆码高度等贮存条件要求。
**附录 A(规范性)**
- 提供了人工汗液配方,用于相关试验。
**参考文献**
- 列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的相关标准文献。
该团体标准由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并解释,起草单位包括多家企业和个人,首次发布日期为 2024年4月2日,并于同日起实施。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保留对标准的所有权,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改编、使用,并对违反者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GB/T 20001.10-2014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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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协会将对上述行为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本文件由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力斯特健康科技有限公 司、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东傲胜保健器(苏州)有限公司、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海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学军、毛占伟、刘泰鸿、陈镕熙、张云龙、陈慰彤、郑传兵、杨本宁、叶夏
清、邵光达。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眼部按摩器(以下简称器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家庭及类似场所使用的眼部按摩器。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疗类用途和商业类用途的眼部按摩器。
本文件不适用于电脉冲原理的眼部按摩器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 2423.7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Ec: 粗率操作造成的冲击
(主要用于设备型样品)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214.1-201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通用要求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
GB/T4343.2 |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 |
GB4706.1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
GB4706.10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按摩器具的特殊要求 |
GB/T9286 | 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 |
GB21551.2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
GB31241 |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 |
QB/T 4412 | 手持式电动按摩器 |
3.术语和定义
GB 4706.1和 GB 4706.10 界定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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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EAA 0031—2024
3.1
家用和类似用途眼部按摩器 household and similar eye massager
采用电能驱动,以气囊充气产生压力、机械装置动作产生压力、加热器件产生热量等方式作用于人
体眼部及其周围部位的电动保健按摩器具。
3.2
自动停机automaticstop
器具在工作到规定的时长后自动停止运行。
3.3
按摩定时massagetiming
由制造商为器具规定的从开机到正常工作自动停机的时长。
3.4
气囊气压 airbag pressure
气囊内部产生的气压。
3.5
热敷温度heating temperature
器具加热器件产生的与人体接触部位的表面温度。
4.要求
4.1一般要求
1)器具在无外加负载条件下开启各种功能,各种功能应符合其使用说明,器具应正常运转且无异
常声音。
2)器具的开关和各功能控制键应操作灵活、工作可靠、控制标识明显。
3)具有显示装置的器具,其显示内容应清晰可见。
4)器具结构件应安装牢固;紧固件应锁紧,无松动、滑脱、相互干涉等现象。
4.2使用环境
器具在下述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1)室内或类似室内环境,周围空气中应无易燃、腐蚀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2)环境温度:5 ℃~35 ℃;
3)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 %RH;
4)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4.3外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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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EAA
4.3.1器具外表面应整洁,不应有划痕、刮伤、裂纹等及其他可见的缺陷。
4.3.2器具及其附件标志信息应清晰易读并耐久使用。
4.3.3器具金属件、塑胶件的表面涂层附着力应符合GB/T 9286的2级及以上标准要求。
4.4安全要求
4.4.1器具应符合GB 4706.1、GB 4706.10 的规定要求。
4.4.2 器具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应符合GB 31241 的规定要求。
4.4.3器具在充电过程中应无法启动运行及工作。
4.4.4器具工作时的气囊气压应不大于78 kPa。
4.5电磁兼容
4.5.1辐射骚扰
器具在空载连续运行状态下,产生的连续的骚扰限值和断续骚扰限值应符合GB4343.1 的规定。
4.5.2抗扰度
器具应符合GB/T 4343.2 中静电放电规定的要求。
4.6卫生安全要求
4.6.1抗霉要求
器具标称有抗霉菌性能的零部件应符合GB 21551.2规定,零部件材料防霉等级应不低于1级。零
部件通常指纺织类部件及器具工作时与人体接触的部件。
4.6.2抗菌要求
器具标称有抗菌性能的零部件应符合GB 21551.2 规定,零部件材料抗菌率应不小于90%。零部件
通常指纺织类部件及器具工作时与人体接触的部件。
4.6.3有害物质含量要求
器具中有害物质限制种类及其含量限值要求应符合GB/T 26572 中规定的限量要求。
4.6.4耐汗渍色牢度
器具中纺织类零部件的耐汗渍色牢度等级应不低于4级。
4.6.5耐汗液测试
器具中有表面涂层且与人体直接接触的零部件经耐汗液测试后,外观无变化,无腐蚀、变色、起泡、
开裂、涂层脱落等异常。
4.7性能要求
4.7.1按摩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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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处于满电状态时,从开机到正常工作自动停机的时长应符合使用说明规定的定时时长且不大
于15分钟,定时误差应不大于±2%。
4.7.2自动停机
器具应在达到按摩定时时长后自动停机。
4.7.3热敷温度
器具带有热敷功能时,热敷温度应符合使用说明标定的规格且与人体接触部件的表面温度应不超
过43 ℃。
4.7.4工作噪音
器具处于满电状态时在无外加负载条件下开启各种功能状态(不包括有音乐播放状态),其声功率
级噪声应不大于55 dB(A 计权)。
4.7.5低电量提示
器具应具有低电量提示,提示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声音、灯光、振动。
4.7.6工作寿命
器具工作寿命应不小于250小时,且寿命试验后器具仍应可正常工作。
4.7.7按键寿命
器具机械按键寿命应不小于10000次,且寿命试验后器具按键仍应可正常工作。
4.7.8充电端口插拔寿命
器具充电端口插拔寿命应不小于1000次,且寿命试验后器具充电端口接触良好且充电功能正常。
4.7.9跌落(裸机)
器具(裸机)跌落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4.7.10跌落(包装)
器具带包装跌落试验后,器具外观、结构、功能应无异常。
5.试验方法
5.1一般要求
通过视检、手动及必要的专用工具检查开关及功能按键的灵活程度;左右摇动器具,应无异物响声;
用手轻拍打器具后,开机检查各种功能应正常,运转过程应无异常声音。
5.2试验条件及试验用仪器仪表
5.2.1试验条件
除特殊要求外,试验应在以下环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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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EAA
1)当器具带有热敷功能时:环境温度(23±2) ℃,无明显气流及热辐射影响。
2)当器具不带有热敷功能时:环境温度(20±5) ℃,无明显气流及热辐射影响。
3)相对湿度45 %RH ~ 85 %RH。
4)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5.2.2试验用仪器仪表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符合表1要求。
表1仪器、仪表的准确度
序号 | 名称 | 准确度要求 |
1 | 秒表 | 0.1 S |
2 | 数据采集器-温度巡检仪 | 0.1 ℃ |
3 | 红外热成像仪 | 0.1 ℃ |
4 | 数字气压计 | 0.1 kPa |
5 | 噪音测试仪 | 0.1 dB |
6 | 其他试验设备 | 应满足试验条件要求 |
5.3外观检查
5.3. 1在40 W 荧光灯光源下,所检验器具表面与人眼成45°角、距离为30 cm, 目视及手感检查器具
外观状态,应符合4.3.1的规定要求。外观检查示意图见图1。
检查期 间零件表面两端上下转动
图 1
5.3.2按照GB 4706.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标志擦拭试验。
5.3.3按照 GB/T 9286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色漆划格试验,试验结果应不低于2级。
5.4安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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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按照GB 4706.1、GB 4706.10 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5.4.2按照GB 31241 规定的相关方法进行试验。
5.4.3对处于任意状态的器具进行充电,器具应无法运行及工作且充电状态显示正常。
5.4.4 将气压计与气囊接通并形成完整回路,器具开机工作,测试器具每个充气工作模式的**气压。
5.5电磁兼容性试验
5.5.1辐射骚扰
器具辐射骚扰限值测试,依据GB 4343.1 的规定进行试验。
5.5.2抗扰度
器具静电放电抗扰度测试,依据GB/T 4343.2 的规定进行试验。
5.6卫生安全试验
5.6.1抗霉试验
对器具标称有抗霉菌性能的零部件按GB 21551.2 之规定进行抗霉菌试验。
5.6.2抗菌试验
对器具标称有抗菌性能的零部件按GB 21551.2之规定进行抗菌试验。
5.6.3有害物质含量检测
器具中有害物质限制种类及其含量检测按GB/T 26125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6.4耐汗渍色牢度试验
1)按照附录A 制备PH5.5±0.2、PH8.O±0.2 人造汗液。
2)把白色无尘布放于酸性或碱性溶液充分浸透,用胶带将浸有酸性或碱性溶液的无尘布粘在样机
外壳喷漆表面,并且确保无尘布与样机外壳喷漆表面充分接触,然后放在(37±1) ℃恒温箱内。
3)4 小时后,将样机从恒温箱中取出:对于壳类试样,将产品用清水冲洗干净,放置通风处自然凉 干或用柔软干布擦干,检查外壳表面;对于纺织布料类试样,检查包裹试样的白色无尘布上的染色程度,
用灰色卡进行对比确认。
5.6.5耐汗液试验
1 ) 使 用 PH5.5±0.2、PH8.O±0.2 人造汗液,汗液配方依据附录A。
2)把白色无尘布放于酸性或碱性溶液充分浸透,用胶带将浸有酸性或碱性溶液的无尘布粘在试样
外壳喷漆表面,并且确保无尘布与试样外壳喷漆表面充分接触,然后放在(37±1)℃恒温箱内。
3)24 小时后,将试样从恒温箱中取出,将产品用清水冲洗干净,放置通风处自然凉干或用柔软干
布擦干。
4)常温干燥2 小时后对试样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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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性能试验
5.7.1按摩定时试验
将器具充电至满电,在各工作模式下用秒表测定其从开机到正常工作自动停机的时长。
5.7.2自动停机试验
器具在各工作模式下,视检核实器具在达到按摩定时时长后是否自动停机。
5.7.3热敷温度试验
在环境温度为(23±2) ℃的条件下,器具充电至满电后开机运行,在每种热敷工作模式下,使用
数据采集器-温度巡检仪在器具加热区域与人体接触部件的表面测量其温度,记录温度**值。
5.7.4工作噪音试验
将器具充电至满电,按GB/T 4214.1-2017 中6.5.2的要求进行测试前的安装,在无外加负载条件 下开启各种功能状态,按7.1.4 规定的方法测试半球面上10个点的声压级噪声值,按第8章规定的方 法进行背景噪声及测试环境的修正,得出各测点平均声压级噪声值,再按该章列出的公式计算出声功率
级噪声值。对于有音乐播放功能的器具,音乐播放声音不在测试范围内。
5.7.5低电量提示试验
将器具进行放电,当电池电量较低时,检查是否有低电量状态提示。
5.7.6工作寿命试验
将器具烧录寿命测试程序,原则上寿命测试应选择器具**输出功率模式;在无外加负载条件下用 稳压直流电源供电并开机进入寿命测试模式,以使用说明给出的标准程序(如:工作时间10分钟+暂停
5分钟为一个周期)自动运行,完成累积工作时间250 小时;每天观察器具运行状态并做记录。
5.7.7按键寿命试验
对于器具的按键进行10000 次按压测试。
5.7.8充电端口插拔寿命
将器具固定,避免移动,以每分钟10~25 次的频率重复插拔充电端口1000次。
5.7.9跌落(裸机)试验
按 GB/T 2423.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前确认受测器具外观、电性能、机械性能都合格。将器 具置于混凝土或钢制成的平滑、坚硬的刚性的设备表面上方1m 处,分别使器具的每个跌落面朝下并自
由落下,每个跌落面至少跌落1次。跌落面一般指器具的上、下、左、右、前、后六个面。
5.7.10跌落(包装)试验
按 GB/T4857.5、GB/T4857.18 规定的方法及跌落高度等进行试验。试验前确认受测器具外观、电
性能、机械性能都合格。将完整包装的器具置于跌落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跌落地面为混凝土或钢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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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滑、坚硬的刚性的设备表面,跌落顺序为1角3边6面(共计10个位置),每个位置跌落1次。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出厂检验项目
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应进行出厂抽检,检验项目按表3规定进行。产品应经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 出厂,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标识。出厂检验的项目至少应包括外观结构、基本功能,出厂检验的结果应
全部合格。
表3出厂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要求 | 测试方法 |
1 | 外观结构 | 4.3.1 | 5.3.1 |
2 | 基本功能 | 使用说明 | 实际操作 |
3 | 产品性能要求(热敷温度、工作噪音) | 4.7.3、4.7.4 | 5.7.3、5.7.4 |
4 | 标志、包装 | 7.1、7.2 | 7.1、7.2 |
6.2.2抽样方案
出厂检验按 GB/T 2828.1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抽检方案、检验水平由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自行规
定,样品从提供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6.2.3判定方法
出厂检验项目的接收质量限 (AQL) 由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自行规定。
6.3型式检验
6.3.1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投产前;
2)老产品转移生产场地时;
3)正式生产后,如设计、材料、工艺、结构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器具合格性时;
4)正常批量生产时(每年一次);
5)器具停产达到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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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GB 4706.1、本文件第4章规定的适用项目。除新产品外,型式检验的样
品应从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取数量由企业自行决定。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器具的铭牌及安全注意事项应位于明显位置,铭牌应表面光滑、字迹清晰,并应标明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3)额定电压,单位为伏(V);
4)额定功率,单位为瓦(W)。
7.2包装
7.2.1 包装应牢固可靠,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受损并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措施。
7.2.2 包装内应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保修卡等。
7.2.3 外包装表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执行标准编号;
3)产品的批号或生产日期;
4)制造商和生产厂地址;
5)毛重、净重,单位为千克(kg);
6)包装箱的外形尺寸(长×宽×高),单位为毫米(mm)。
7.3运输
7.3.1产品在装卸过程中,应轻装轻卸,码放整齐,严禁滚动和抛掷;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振动和
挤压,应有遮蓬,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防止化学物品侵蚀。
7.3.2 锂电池运输应符合锂电池运输标准要求,必要时提供合格的运输报告。
7.4贮存
器具应在干燥、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贮存。堆码高度应不高于包装箱上表明的堆码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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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人工汗液配方
人工汗液包含碱性和酸性试液,配方见表A.1:
表A.1人工汗液配方
碱性试液PH=8.0±0.2 | |
所用试剂为化学纯,用符合GB/T 6682的三级水配置试液,现配现用。 每升试液含有: L-组氨酸盐酸盐一水合物(CH₉O₂N₃·HCL·H₂O)……0.5g 氯化钠(NaCl)…………… ……5.0g 磷酸氢二钠十二水合物(Na₂HPO₄·12H₂0)…………5.0g或 磷酸氢二钠二水合物(NaHPO₄·2H₂O)……………2.5g 用0.1 mol/L的氢化钠溶液调整试液PH值至8.0±0.2。 | |
酸性试液 PH =5.5±0.2 | |
所用试剂为化学纯,用符合GB/T 6682的三级水配置试液,现配现用。 每升试液含有: L-组氨酸盐酸盐一水合物(CH₉O₂N₃·HCL·H₂O)…………0.5g 氯化钠(NaCl)…………… ……………………5.0g 磷酸氢二钠二水合物(Na₂HPO₄·2H₂O)…………………2.2g 用0.1 mol/L的氢化钠溶液调整试液PH值至5.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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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GB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2]ISO 13732-1热环境的人类工效学人对表面接触的反应的评定方法第1部分: 制热表面
[3]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4]GB/T101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5]AbrahamJP,etal.Estimatingthetimeandtemperaturerelationshipforcausation
ofdeep-partialthicknessskinburns.Burns(2015)